为加快通用航空发展,民航局研究制定一下措施

通用航空作为民用航空的两大支柱之一,自新中国成立以来,以其安全高效、快捷便利、服务多样化的特点,不仅直接为国民经济建设提供专业飞行服务,还在我国历次重大自然灾害、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处置中发挥了不可替代的作用,是国民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不可或缺的重要组成部分。为加快通用航空发展,民航局研究制定一下措施。
一、科学规划通用航空发展
    编制通用航空十二五期间专项发展规划,统筹规划十二五期间的通用航空政策法规体系建设、行业发展、专业技术人员培养、机队配置、机场建设、航空应急救援能力建设、航油保障设施布局等,推动通用航空稳步、协调发展。
二、落实通用航空的资金扶持政策
     设立通用航空专项资金,对农林航空、紧急医疗救护、应急救援等公益性通用航空项目依据作业飞行量按年度进行补贴,提升通用航空作业服务能力。从2010年开始民航局每年安排的补贴资金额度不低于1.5亿元,并纳入民航预算管理范畴。
三、推动空域保障环境的改善
     以通用航空对低空空域的使用需求为导向,积极协调国家有关部门,推进低空空域的分类划设与管理,加大低空空域开放力度。研究建立在通用航空固定作业区域内由作业组织单位实行低空空域管制服务的新模式。进一步规范和简化申报程序,降低通用航空空域使用成本。推动目视航图的编制工作。
四、加快通用航空机场(起降场)的布局与建设
    根据通用航空的发展需要与布局要求,有计划的选择我国江浙、东北、西部以及应急救援基础薄弱的其他特殊地区,协调地方人民政府,签订通用航空领域的框架合作协议,规划与安排通用航空机场(起降场)的布局与建设,所需资金有民航局和地方人民政府筹措解决。积极推动上述地区的通用航空机场建设试点工作,并制定配套的通用航空机场建设、使用及管理规章、标准等。
五、进一步放宽通用航空市场准入
    完成通用航空市场准入相关规章的修订工作,规范通用航空作业项目分类方式,进一步降低通用航空市场准入门槛。进一步简化非经营性通用航空登记手续,支持单位或个人以自用、私用或专业飞机租赁等形式开展非经营性通用航空活动。
六、支持、规范通用航空器引进
    简化通用航空器引进管理程序和适航审定程序,支持企业或个人购租通用航空器。规范轻型运动航空器、实验类航空器及无人机的使用与管理。
七、扩大通用航空技术人员队伍的培养能力与培养渠道
    针对通用航空自身特点安排飞行、机务等专业技术人员执照培训课程,并修改、完善相应的培训教材、大纲及考试题库。民航院校要根据通用航空发展需要调整学科布局和专业设置,增加教学人员以及设施设备的投入,逐年扩大通用航空飞行、机务等专业技术人员队伍的培养能力;支持通用航空企业利用现有资源开展专业技术人员执照培训,完善相关基础设施建设;鼓励社会力量、境外资本投资兴办通用航空专业技术人员培训企业和机构。
八、改善通用航空油料保障能力
    建立通用航空有料保障服务体系,协调中航油集团公司、航空汽油生产企业,改善航空汽油的生产、供应及保障能力,以满足通用航空发展实际需求。在通用航空作业的集中的地区,依托现有民航机场规划、建设航空汽油存储设施。
九、改革通用航空价格管理模式
     对公益性的通用航空项目,建立国家财政预算与平均作业价格间的联动机制。对以市场调节为主导的通用航空作业项目,企业自主定价,收费标准实施案例,民航行业主管部门委托行业协会组织定期向社会公布此前的平均收费价格。出台与通用航空发展水平相适应的民航机场收费标准。
十、完善通用航空行业信息统计工作
    健全通用航空行业统计指标体系,规范通用航空信息的收集、统计和使用。建立集成的、可共享的行业信息统计系统,加快推进信息一体化建设,完善信息资源的共建共享机制。
十一、拓宽通用航空服务领域
    支持有调节的通用航空企业按照安全运行要求,使用小型航空器在一定范围内从事短途客、货、邮运输业务,与支干线运输有效衔接,发挥通用航空拾遗补缺的作用,以满足地方经济建设需求。
十二、促进航空应急救援能力提升
     抓紧拟定航空应急救援体系建设规划,以通用航空企业为主体,大力推进航空应急救援能力建设,将其纳入民航发展规划中。研究制定通用航空参与抢险救灾等应急救援活动的征用补偿办法。
十三、继续推进通用航空试点工作
     按照民航地区对东北地区通用航空试点政策工作的部署和要求,落实该地区通用航空飞行人员执照培训、机务人员执照培训、油库建设、转场飞行临时航线划设等项目的试点经费。进一步推进陕西通用航空产业园区、新疆通勤航空和江苏应急救援试点建设工作。
十四、积极协调国家有关部门落实对通用航空的政策支持
     民航局将进一步协调国家有关部门,制定中长期的国家通用航空产业发展规划。协调落实通用航空器进口关税和增值税的减免政策,购置国产飞机、直升机的优惠扶植政策,以及建立通用航空应急救援体系的财政政策等。
十五、建立工作协调机制,完善组织保障
    为切实加快通用航空发展,民航局将成立加快通用航空发展工作领导小组,以加强组织领导、统筹协调和督促落实,努力为通用航空发展营造良好的外部环境。